日 期 | 2014-11-11 |
---|---|
發佈單位 | 台北市消防設備師公會 |
標 題 | 台北市消防設備師公會年度計劃實施辦法 |
檔案下載 | |
內 容 | 臺北市消防設備師公會年度計劃實施辦法 第1條(公布) 本辦法依臺北市消防設備師公會(以下簡稱本會)第4屆第8次理監事會議修訂定並公布施行之。 第2條(適用範圍) 年度工作計劃適用範圍,各項會議及活動如下: 一、會員大會 二、理監事會 三、會員月慶生會 四、積分研討會 五、技術訓練班 六、例行性活動 七、其它 第3條(會員大會) 會員大會時間,每年二月第3週星期六或日舉行,配合農曆春節可彈性延後一週舉行。 參加會員大會之合格會員名單,必須於一月份理監事會會議審定或會員大會前15天之臨時理監事會 會議審定。 第4條(理監事會) 理監事會會議時間,每年一月、四月、七月及十月之第3週星期五舉行,若有特殊情況得適當調整於星期六舉行。 理監事會固定議題如下: 一、前一季理事會工作報告。 二、前一季監事會工作報告。 三、前一季財務報告,一月份審查前一年度財務報告。 四、前一季新入會會員資料,一月份審定參加會員大會之合格會員名單。 五、前一季失聯會員名單。 六、各委員會工作報告。 第5條(會員月慶生會) 會員月慶生會時間,每月之第3週星期五晚上18:30舉行,若有特殊情況得適當調整於星期六舉行。 每月第1週寄生日賀卡及通知慶生會時間及地點。 第6條(積分研討會) 積分研討會時間,每年二月、四月、六月、十月、十二月星期六舉行,若有特殊情況得適當調整於非例假日舉行。積分研討會如下: 一、每年二月配合會員大會時間,一小時技術講習積分20分。 二、每年四月配合法蘭克福臺北國際防災應用展,一天五小時技術講習積分50分。 三、每年六月,一天六小時技術講習積分60分。 四、每年十月,一天六小時技術講習積分60分。 五、每年十二月,一天六小時技術講習積分60分。 第7條(技術訓練班) 技術訓練班時間,每年八月舉行,配合技術訓練課程內容,作理論及實務訓練,每期訓練天數不得超過三天(21小時)。 第8條(例行活動) 例行活動時間,每年三月、六月、九月星期六舉行,若有特殊情況得適當調整於星期日舉行。例行活動如下: 一、每年三月,春季登山健行活動。 二、每年六月,北區消防一家親登山健行活動。 三、每年九月,秋季登山健行活動。 第9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,由理監事會議提案修正並通過後公布施行。 |